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茂名市高新区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中试基地(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110.938858°E,21.560693°N)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科研性质试验项目,拟建设一套年产100吨丙烯酸合成催化剂中试装置,试验产品为丙烯酸合成催化剂,用于丙烷氧化制备丙烯酸反应,不外卖。本项目产品拟在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丙烯酸产业园项目一期装置上试验使用,为后续工业化生产装置的建设提供试验和数据支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广东省产业政策。本项目采取了清洁生产及节水减排,以及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各种环保措施,废气排放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茂名港务中心1714室
联系人:王友强 电话:18838237438
电子邮箱:wangyq@kygroup.ltd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OZVLJw0JRnGb3YuRWCkrQ 提取码: 99x3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